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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各科室、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长效机制,经3月25日学校2016年第六次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员:各党支部书记。
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研究决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事项及专项工作任务。
3.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任务,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4.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
5.研究部署对各支部和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6.承办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