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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1-24 14:05:58

2016年是学校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化“四位一体”综合改革和加快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年。

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届市委历次全会和四届市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市总社党委和市商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实现“三转”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精心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学习。在学习教育中,特别注重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广大党员的学习兴趣;特别注重学习效率,提高学习实效;特别注重与做合格党员和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做到学和做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使广大党员的先进性进一步凸显。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廉洁观念。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或展览、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吸取间接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利用各种校园媒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策规定,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师生员工的廉洁意识。

3.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教育。纪委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和单独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系(部)的中干进行约谈。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信访谈话,坚持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等“三个必谈”。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细化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落实

4.进一步明晰责任内容。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学校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

5.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班子集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进一步修订完善与各党党支部和各部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落实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召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部署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

6.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七条意见”“八严禁”“十二不准”落地生根,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铺张浪费、推诿拖拉等问题。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控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三公”经费支出,坚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铺张”和“会所中的歪风”。加强对学校建设发展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

7.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筑牢“不能腐”的笼子。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加强修养,廉洁从政。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认真执行《中共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关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折不扣履行相关责任,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四、强化纪委主业,监督执纪问责

8.落实“三转”要求,改进监督方式。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三转”工作,深化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创新,推进方式方法创新,把更多精力投入主业,更好地担当起监督责任。进一步创新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和信访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

9.紧盯敏感领域,突出监督重点。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切实加大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学校基本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招标投标、选人用人、招生考试、人才招聘、科研经费、职称评定、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查等群众关心热点工作的监督。

10.加大执纪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纪依法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招生考试、选人用人、科研经费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或侵占助学金、奖学金等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加大对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处道德败坏、侵害学生、学术不端、收受礼金礼品等不正之风。

11.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责任追究。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等手段,加大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问责力度,以问责倒逼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对干部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五、增强责任意识,抓好安全稳定

12.强化安全稳定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健全完善安稳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安稳工作薄弱环节管理,把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重点对象管理、网络舆情引导等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抓好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