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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支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落实推进二级单位(科室、系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要求,学校纪委将对科室、部门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10日。
二、检查对象:各支部、各部门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决策部署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3.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党委纪委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4.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四、检查方式
1.工作报告。各支部、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并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2.述责述廉。各支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自查并报送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3.现场抽查。纪委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看记录、查资料、访群众等方式,检查开展工作过程记录相关情况。
4.重点约谈。在组织抽查的过程中,纪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对个别同志进行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督促责任落实。
五、提交资料
1.支部、各部门需交材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2.支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需交材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六、检查要求
1.各支部、各部门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责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组织自查,配合纪委做好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和分析,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做到边查边改,形成长效机制。
2.需提交的材料于3月10日前报送。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须签字盖章。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科邵慧平处。
中共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纪委
2018年1月5日
报:市社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
送:各支部、各科室、各系部、习水校区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组织人事科 2018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