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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风建设有关要求

发布时间:2019-12-31 12:53:05

2020年元旦、春节临近,为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学校纪委就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每位教职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思想上绷紧自觉遵守八项规定精神这根弦,特别是党员同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为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做出积极的努力。

各部门、科室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抓好本部门“四风”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员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及管理责任。

二、在行动上要严格执行

全校各部门和教职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重庆市委、市纪委、市供销社党委的有关规定,全体党员干部严防“节日病”,严禁违规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参加“一桌餐”等;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私借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严禁参与赌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各支部、科室、系部要紧盯元旦、春节重要节点,不要放松对部门人员的监督,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节日问候等形式,拓宽并创新监管渠道。学校纪委也将按照市纪委、市社党委和校党委的有关要求,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纪委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