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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纪委 关于严明“清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21:11:54

中共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纪委

关于严明“清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系部,习水校区:

在“清明”、“五一”节即将到来之际,全校党员、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严防“四风”问题复燃,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市纪委、市社党委有关“清明”、“五一”期间的纪律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

(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二)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三) 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 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五) 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六) 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七) 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八) 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大操大办;

(九) 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十) 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

(十一)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搞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活动。

二、有关要求

(一) 学校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人员的约束,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要以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明责任,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文明节俭办理祭扫活动。

(二) 学校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和公务开支审核审批制度。要加强公车监管,除应急工作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停放学校、封存管理。

三、纪委将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力度。及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节日期间的顶风违纪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对信访举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纪。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邮箱:714893906@qq.com

                                        

中共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