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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落实推进二级单位(科室、系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1-24 14:19:37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学校研究制定了《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落实推进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落实推进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中共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落实推进二级单位(科室、系部)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渝委发〔2014〕15号)和市委、市纪委、市社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落实推进学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1.明确二级单位支部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党支部要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责任书签订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分工备案制度、检查制度、总结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的有效结合,抓好责任分工、责任检查、责任考核等工作环节,加强流程管理和过程监督。

2.强化二级单位工作责任。各二级单位党政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部署落实。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和责任分工,加强对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和重点项目抽查,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组织负责人要统筹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每年都要制定并落实上廉政党课、做廉政谈话的计划,每次重要会议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并对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教学、科研、采购等工作中的反腐倡廉工作,注重加强对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运行的制约、规范和监督。党政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立足本人权力清单和分管工作、联系部门,结合廉政风险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抓好分工任务的推进落实。党政班子主要成员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在组织生活会、年度考评会上报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

二、深化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监管

3.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兼职及兼职取酬、违规领取奖金和津贴、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干部在兼职、科研、学术活动、职称评审、会议考察、公务接待、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招生等方面的行为和相关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的监督。

4.健全干部人事监管制度。改进对二级单位干部的监管方式,加大对人财物等权力集中的重点部门负责人的定期轮岗交流。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建立健全教职员工评聘制度、岗位聘任机制及工作流程,重点加强对二级单位负责的教职员工招聘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外聘教授评聘行为。建立完善二级单位评审制度和二级分配制度,细化工作规范和程序,加强内容、过程公开,强化对二级单位负责的工作环节的监督检查。

6.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和固定资产监管制度。健全落实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公务卡制度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严禁“小金库”,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实施教学实验设备和图书等物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报批和招投标程序,加强大型设备集中采购、日常低值易耗品采购和耗材准入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强化过程监管,严格报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7.深入推进师风行风建设。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遵守师德准则,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严禁违规收费行为。

三、突出思想教育,构筑思想防线

8.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建以二级单位干部为重点、以价值观教育为核心、以纪律教育为关键、以警示教育为抓手的工作格局。二级单位要强化对干部和教师的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师德师风教育,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廉政培训、廉政党课、案例警示和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常态化教育机制,加强对干部和教师苗头性问题的教育提醒,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政培训和告知性防范性教育、对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和对大学生的廉洁诚信教育,推进二级单位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诚信。

9.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挖掘二级单位优秀传统文化和廉政文化资源,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继续深化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巩固创新“师德建设”、“新教师培训”等廉洁文化品牌。

10.完善宣教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寓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之中,运用宣教资源,增强整体性和协调性。健全宣教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能,共同策划组织宣教活动,提高工作联动性,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宣传工作和舆情监控,建立快速有效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提升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水平。

学校要加强对二级单位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联系或分管的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深入了解分析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年为联系的二级单位的党员干部做1次廉政教育报告;每月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四、完善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

11、加强纪委监督责任。学校纪委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日常督察和具体指导,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建立实施二级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和党风廉政责任分工情况向学校纪委备案制度、有关问题处理上报制度,要通过实地抽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项目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等方面的情况。要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或抽查,推进责任制的落实。

12.把握监督重点。加强对二级单位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以及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的监督,重点监督执行民主集中制,系、科室党政议事规则和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等。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增强党内监督实效,以党内监督带动各方面监督。要加强对财务、招生、科研、采购、基建(修缮)等重大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坚持“制度+科技+文化”的理念和方法,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

13.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以深化信息公开为重点,推进二级单位党务公开、系务公开、事务公开,建立权力运行清单制度和公开机制,畅通公开渠道,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强化二级单位教职工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增强公开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