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您的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1-24 14:07:13

为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本着安全、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车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一、车辆调配

学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使用。

二、 车辆使用范围

(一)保障学校领导公务活动用车。

(二)保障全校性业务工作用车和会议会务用车。

(三)其他特殊情况如安全等紧急用车,经校领导批准,可安排用车。

(四)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

三、用车手续和批准权限

 (一)为确保安全行车和保证派车的落实,凡需使用车辆的部门,应向办公室提前申报用车情况,填写公务用车派遣单,由办公室协调调度,做到高效、节约。市区外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校长同意,市区内用车按轻重缓急由办公室筹安排派车。

(二)司机需经办公室安排方可出车,不得擅自接受用车事宜。如遇紧急公务或涉及安全等特殊情况,办公室可电话通知司机出车,事后用车人必须补办用车派遣单。

(三)平时接送教职工上下班的车辆的司机必须填好用车记录单,每周末交办公室存档。

(四)周末及节假日,校车停放在学校车库,办公室对车加盖封条,司机将钥匙交办公室保管,周日晚上领回。

四、车辆维修保养

(一)车辆常规基本维修保养由司机负责。每周保养清洗一次,每天简单清洁一次。

(二)车辆维修必须到有资质的学校定点修配厂保养、维修。车辆维修由司机提出报告,并事先列出修理项目清单,报告校长批准。做到清正廉明。

(三)车辆途中遇到故障、事故,驾驶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可就近修理厂维修或就地紧急拯救。

(四)加强车辆经费管理,堵塞漏洞,节约开支。车辆的各项支出包括购车费用、油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要详细记录备查。加油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卡,由办公室人员陪同加油(如果在出差途中加油,需有用车人的签字)。

五、公车使用与奖惩

(一)对司机进行绩效考核,每学年考评一次,如果司机在一学年内无任何交通违章、无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一次性奖励     元。反之,则视情节轻重在奖励性绩效中扣除,扣完为止。

(二)发现并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据有关规定对行为人、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1.公车接送家属、子女上下班、接送子女上学放学;

2.擅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

3.用公车私人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度假等;

4.用公车操办婚宴喜庆事宜;

5.未经批准用公车办理其他个人事务。

(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年度内两次以上违反规定的,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加强学习,安全行车

(一)每学期组织司乘人员学习交通规则,安全行车和有关业务知识。

(二)司乘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做到安全行车。违反交通规则被吊扣证件、罚款处罚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负,不得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发生交通事故要如实及时报告。

(三)不超载驾车,不超速驾车,不疲劳驾车。杜绝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七、 司机职责和管理

(一)遵守交通规则和驾驶操作规程,坚持良好的驾驶作风,热爱本职工作,熟悉车辆性能,搞好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保持车内外清洁、光亮、美观。

(二)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分配,听从调度,随叫随到,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因事请假要提前向办公室领导报告,病假按有关规定办理;任何司机不得在接受任务时,提出有事和请假的要求。

(三)对不服从调度,无正当理由,无特殊情况拒绝接受任务的;安排出车时找不到人,又不知去向的;车辆需要维修保养,不提前报告,安排出车时车有毛病的情形,学校视其情节轻重,对司机做出相应处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办公室对公车私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附件: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公务用车派车单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2016年10月10日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公务用车派车单

车牌号:           存根(第   )    年  月  日

用车人


申请时间


出车时间


返回时间及公里数


事由


地点


驾驶员


用车人签字


派车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校长(书记)签字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公务用车派车单

车牌号:           存根(第   )    年  月  日

用车人


申请时间


出车时间


返回时间及公里数


事由


地点


驾驶员


用车人签字


派车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校长(书记)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