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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转发《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4 14:00:16

中共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转发《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

近日,市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渝纪发〔20183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毫不松懈地抓好落实。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各处室处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任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二、强化纪律教育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及时传达学习本《通知》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市纪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

节日期间,市供销合作社机关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围绕市纪委监委“九个严禁”要求,深入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请各单位分别于1229日、2317:00前,将公车封存照片报送市供销合作社机关纪委。对瞒报、漏报者,将严肃追责问责。元旦、春节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请及时上报。

联系人:潘永琼,6775521217783826750

 

附件:《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渝纪发〔201839号)(附件系pdf程序)

 

 

中共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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