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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采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材料智能生产与产品检验赛前指导服务采购 | 290000.00 | 1 | 无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1.培训目的:为助力职业院校培养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双优的新型人才,提升采购人备战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材料智能生产与产品检验》赛项的参赛能力。
2.服务期限:启动之日起至赛项全国院校比赛前15日结束
3.指导对象: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团队等
4.工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对全国比赛的工作安排,结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材料智能生产与产品检验》赛项规程,为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材料生产与产品检验》赛项的选手提供赛前强化培训。
(2)在全国比赛前,全程辅导采购人参赛选手熟练掌握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材料智能生产与检验》赛项比赛中钢铁智能生产的氧气顶吹转炉的冶炼仿真操作、新材料知识与技能、产品检验和职业素养。
(3)在全国比赛前,向采购人参赛选手全程开放比赛模拟平台,提供比赛模拟平台练习账号。
(4)培训专家团队成员应具备:培训专家团队成员不低于6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少于4人;主持或参加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指导、培训总课时不低于100课时。
五、采购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
启动之日起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前15日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服务需求的所有费用,其中包含:服务费、人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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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公告源文件: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材料智能生产与检测赛项指导服务采购(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