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经我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服务项 | 项目限价 (元/人.月)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劳务派遣服务 | 劳务派遣服务 | 50 | 5000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法取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许可证;
2.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
3.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证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有完善的线上线下招聘平台。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投标单位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人事科领取本项目投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投标内容。
(二)投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投标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起3个工作日。
(三)投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投标文件公告期限。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尚善楼7楼会议室。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7月5日9:00
递交地点: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尚善楼7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2024年7月5日9:30。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尚善楼7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包,于开标前30分钟交到教学楼底楼收费大厅(只收现金),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开标时验证学校开出的收据。投标保证金0.5万元,于开标前通过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汇入学校账户(现金缴费处在学校教学楼底楼收费大厅,推荐转账)。开标时单独提交纸质的转账电子回单或学校开出的发票,可以复印件,以证明缴纳保证金。
(2)对公转账支付,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永川水晶城支行
银行账号:50001146200052500990
(备注:劳务派遣投标保证金)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人事科咨询电话:023-49477118。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单位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邵老师
电 话:1862313****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189号
……
点击下载公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