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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材料智能生产与检测赛项指导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10:54:27

招标采购文件


一、竞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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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1.培训目的:为助力职业院校培养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双优的新型人才,提升甲方学生的备战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参赛能力

2.服务期限:启动之日起至市级选拔赛结束

3.指导对象:参赛选手及教练团队、教务负责人等

4.工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对市级选拔赛的工作安排,结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材料智能生产与检测赛比赛规则,为参加市级选拔赛的比赛队伍开展集中培训一次,开放比赛模拟平台(转炉炼钢仿真系统),并提供比赛模拟平台练习账号不低于10天。

(2)在市级选拔赛前,全程辅导采购人参赛选手熟练掌握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材料智能生产与检测赛比赛中氧气顶底复吹转炉炼钢的操作和新材料知识与技能的练习。

(3)在市级选拔赛前,向采购人参赛选手全程开放比赛模拟平台,提供比赛模拟平台练习账号。

(4)提供技术服务团队,保障在采购人主办的市级选拔赛顺利比赛。

五、采购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

启动之日起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短视频制作赛项前。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服务需求的所有费用,其中包含:服务费、人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

1.完成所有采购服务需求后,经综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2.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验收合格后凭合同、验收报告书、发票及发票复印件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有关竞采的说明

1.凡有意参加竞采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网上下载本项目竞采文件、最高限价以及补遗等竞采截止日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全部知晓有关竞采过程及全部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采。

3.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4.本项目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工程现场,并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承担全部责任。

5.采购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签字盖章后的PDF电子文档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八、评审信息

1、竞采评审时间:2023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9:00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唯一评审依据。

注:根据行采家·电子竞采之规定有效供应商3家及以上即可开标评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采公告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3647607088

地  址:永川区红河大道北段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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