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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答辩)和专业实操成绩公示(见附表)。
一、公示期
2023年11月6日—11月8日(3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北段189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尚善楼8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49477118
联 系 人:邵老师、于老师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特此公示
附件:《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教师面试及专业实操成绩公示表》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