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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涪陵校区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3 11:40:06

为了我校的快速高质量发展,我校拟将涪陵校区进行出租,诚邀各位有意向者参与竞标。

第一篇、招租项目内容

 根据涪陵校区校内的布局,具体出租内容为:

招租项目名称

最低限价  

投标保证金

(万元)

租赁内容

涪陵校区租赁

20万元/年

5

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办事处蒿枝坝村三组3幢包括1栋教学楼(不含甲方堆放物品的底层两间教室)、1栋办公楼、1栋宿舍楼、1栋教学楼、食堂、彩钢棚

第二篇 承租人资质

参与报价的承租人是指向招租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合格的承租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第三篇 对承租者要求

1、租赁者所租甲方的涪陵校区只能租赁者使用,不得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2、租赁者在租赁期内应守法经营,严禁在甲方涪陵校区内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及影响生态环境项目的生产与经营。严禁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租赁者一切活动与甲方无关。

3、租赁期间在租赁地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租赁者负责,与甲方无关。

4、租赁期间,租赁者承担涪陵校区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卫生费等费用。

5、租赁者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涪陵校区场地及房屋结构,需要改变或增加永久性固定设施设备,需与甲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后方可实施。租赁期满后甲方不承担对租赁者的任何费用补偿。

第四篇 招租项目商务要求

一、租金支付方式

本次招租期限为两年,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字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赁期满前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原保证金伍万元整转为本次租房合同的保证金。甲方不提供发票,能提供租金的收据,若乙方需要发票,税务费有乙方承担。

二、其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涪陵校区内进行违法、违规、违纪活动;

(2)乙方在涪陵校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及影响生态环境项目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3)乙方将涪陵校区整体或者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租金;

(6)甲方整体出售涪陵校区。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涪陵校区无法使用,乙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3、除上述原因外,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三个月的书面通知,并按违约期间租金的50%支付对方违约金。

4、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标书具备材料

投标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鲜盖;

2、企业法人证明书或投标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先交复印件,开标当天携身份证原件)并加盖鲜盖

3、投标材料须打印,相关签字盖章齐备,并且密封。

四、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开标时间

2023年7月5日9:00提交标书;开标前缴纳到投标保证金50000元学校财务室,中标者转为质保金;未中标者退还。

投标报名(以缴清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报名),报名费200元,在投标前交到学校财务室(学校教学楼底楼服务大厅),截止时间:2023年7月 5日9:30前。

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电话:

2023年7月5日9:30开标,迟到者按弃权论处。开标地点: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七楼会议室。

五、评标方法

在资质具备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高者中标(报价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合同签订

在网上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行合同保证金,同时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双方共同承认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五篇、评审办法

一、评审标准

本项目承租人报价文件不得有任一项应答低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否则竞标将为无效竞标。

二、成交原则

招租人根据实际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承租人或其报价文件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2.报价文件的内容不满足商务或技术要求。

3.服务单价低于采购最低限价的。

4.承租人的资质不符合本询价文件第二篇第一条“承租人资质”要求的内容。

5.竞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招租公告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纸质证明材料的。

6.报价文件含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招租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招租失败,应重新组织招租:

1.出现影响招租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承租人的报价均低于招租预算,招租人不能接受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招租任务取消的。

 

重庆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招租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349863061

1772317****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附报价函

 报 价 函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我方收到               的招租公告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招租公告的报价。

1、愿意按照招租公告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对场地实施租赁,每年报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

2、我方现提交的报价文件为:报价函壹份。

3、如果我方报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按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的责任。

 

承租单位(公章):

地址:  

联系电话: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